跨国企业通过海外本部和在韩国法人间的交易将商品和服务以超过市价的非正常手段降价和抬高价格进行买卖。过去的5年间,关税厅对其追加征税1兆2000亿圆。
18日,关税厅统计表明2011年~2015年间,跨国企业追加征税1兆2509亿圆。对跨国企业的追加征税额从2012年不到971亿圆大幅增长至2013年的3559亿圆,2014年出现短暂下降至2364亿圆。但去年又重新上涨至2763亿圆,增长幅度呈现大幅扩大。
到今年4月为止关税厅追加征税额479亿圆,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2%(315亿圆)。受到税收追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转让价格征税。一些跨国企业利用进口商品低于市价的手段把商品从法人税高的国家转移至法人税低的国家。
关税厅对此进行揭发并对其进行征税。税收条款上转让价格征税的对象为拥有50%以上的法人税股份的外国股东或拥有50%以上法人税股份的韩国国内法人。同时,一部分跨国企业在进出口时,利用对非关税商品的申告手段进行逃税也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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