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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非正规职的短期合同…能止住“张格莱的眼泪”吗

限制2年最多重订合同3次 防止滥用
为工作3个月以上的非正规职员支付退职金

  • 发布时间 : 2014.12.30 04:01   最后修改 : 2014.12.30 17:16
◆有关非正规职的对策◆


韩国政府提出了允许35岁以上的劳动者额外工作2年的方案。像电视剧《未生》中的张格莱一样虽然想继续工作,但是因为制度的局限而不得不辞职,而这一方案正是为了改善由此引发的问题而被提出的。但是政府因担心给青年们的非正规职位太多,而设立了对允许额外工作的人员年龄段的限制。

根据本次对策来看,只要本人申请就可能延长工作的时间。如果劳动人员以非正规职工作4年没有被转为正规职的话,雇主则要支付“离职补贴”。离职补贴与退职金是两码事,它被设定为在延长工作期间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的10%。这是为了改变雇主为减少人工费用而滥用雇佣时间制度的惯例。

虽然有人担心这样做反而会导致非正规职位的增加,但是政府考虑到非正规职员实际持续工作2年半,或是工龄更长,其越有可能转正。另外劳动者本人越是认为转正可能性大,越是想延长限制为2年的工作时间,这样的事例不少。

韩国政府认为在2007年颁发的时间制法律并没有达成最初以防止滥用非正规职为立法目的。雇佣者为了避开法律的规定,用劳务•承包的方式取代直接雇佣劳动者,如果合约到期,雇主比起将劳动者转正,更多的是终止合同。如此一来劳动者失业的情况就频繁发生。另外政府还提出了减少此前作为问题被指出又名为“短期合同”的方案。这是因为有批判称,虽然时间制劳动者只能工作2年,但是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三番五地与他们重新签订合同,导致了他们对于工作的不安。首先政府决定扩大向工作3个月以上的时间制•派遣劳动者支付退职金的适用范围,而且限制在2年的合同期间重订合同的次数最多为三次。政府虽然将与建筑工地散工等签订短期合同这种不可避免的情况作为例外,但还是像欧盟和德国一样限定了重订合同的次数。另外还实行“稳定雇佣时间制劳动者的方针”,诱导为其转正,改善差别待遇的情况。长年持续开展的工作在过去的2年时间内也持续进行而来,预计将来也要持续进行下去的“长期•持续工作”包含在转正工作的对象之内。另外还要考虑工作业绩、能力和时间等,选出转正人员。还有非正规职的工作时间在转正时也要在工作条件中有所反映,这一项也包含在改革内容中。

韩国政府将连续1年补贴中小•核心企业的时间制劳动者薪金增加部分的50%,以此来诱导企业为时间制劳动者转正。政府将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选出补贴对象,工作经验的认证还有加薪等待遇是否有所改善将在选定的标准中有所反映。政府还出台了新的规定,限制在船舶•铁路等客运和航空事业中有关生命•安全核心工作上对时间制或是派遣劳动者的启用。另外产业安全保健法律禁止启用时间制•派遣劳动者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管理人员。

■<术语解释>

▷短期合同:企业为了避免将非正规职劳动者转正,与劳动者签订2~6个月的超短期合同的形态。这被滥用为企业减少退职金的支付和员工转正的手段,现行法律中还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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