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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饮酒驾驶”吉,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承认嫌疑,接受判决结果”

  • 发布时间 : 2017.09.06 11:10   最后修改 : 2017.09.06 17:02

歌手吉(本名吉成俊)由于第三次饮酒驾驶嫌疑被判决8个月的有期徒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警单独4组6日上午针对吉的饮酒驾驶嫌疑(违反道路交通法)进行了公审,当天检方判处吉有期徒刑8个月。

吉因为6月28日的饮酒事态被认为有驾驶的嫌疑,当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172%,警察调查表明,吉处于有可能取消驾照水平的醉酒状态下从首尔龙山区梨泰院附近饮酒驾驶到了大约2km距离的首尔中区小公路附近。

吉当时在南三3号隧道附近的路边将车停下睡着的状态下被警察撞见。

吉对当时自己的状态表示道:“在车里睡着了,不是道路中央而是谁在停车区间里,是8车线的尽头”。对于照片里自己的样子表示道:“应该是睡着的时候警察照的相,根据衣服等整体看的话是我没错”。

吉的饮酒驾驶继2004年、2014年此次是第三次。吉讲道:“因为我犯下的是不可原谅的大罪过,不管是什么样的惩罚都将接受”。法庭将在本月29日对吉进行法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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