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型冠状病毒冲击,133万名个人事业者将延期3个月交纳附加价值税。随着税法的修改,年销售额在8000万韩元以下的事业者将适用目前适用于简易征税者的税率,从而减轻税金负担。
2日,国税厅表示,为支援因新型冠状病毒销售额骤减的经营者,将对4月份附加税预定高地及申报对象经营者实施税政支援。附加税是指,个体经营者在4月和10月缴纳相当于前一期间缴纳税金的2分之1的预定高地税额,1月和7月返还该期间确定税额和缴纳的预定高地税额。
4月附加税预定高地事业者在全体600万名的介入事业者中,除去销售额在4800万韩元以下的简易课税者和税金在30万韩元以下的事业者,共有215万名。本次缴款期限至27日止。
其中,年销售额在8000万韩元以下的48万人将因税法的修改追加适用各行业的附加税率(5%~30%),从而减轻附加税负担。
另外,受新型冠状病毒余波的影响,销售额骤减的小型企业也可以在3个月后缴纳4月份的附加税。特别是,以去年销售额为准,批发零售业、制造业、饮食住宿业、服务业的调查对象分别为6亿韩元以下,3亿韩元,1.5亿韩元以下的85万人。大邱等特别受灾地区的企业和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的公司等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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