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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能厚长官“要提高65岁老人的年龄标准”

  • 发布时间 : 2019.01.24 17:54   最后修改 : 2019.01.25 13:27

保健福利部长官朴能厚24日表示,“对于目前65岁法定老人年龄适当提高事项,需要开始讨论。”负责低生育、高龄化政策的总统直属低生育高龄社会委员会(低生育委)也表示,计划于下个月开始针对老年年龄标准调整进行讨论。

当天,朴长官出席了在首尔花园酒店举行的低生育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民间委员全体研讨会”,并主张“不亚于低生育率,高龄化也是我们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强调老年人年龄基准调整的必要性。朴长官表示,“因人口结构变化是影响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因素,所以提出具体方案时,应该最先讨论老年人口规定该如何制定。”

目前我国规定,在基础养老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长期疗养保险法等中,老人享受各种福利待遇的标准年龄为65岁以上。除了老年痴呆症或住宅年金之类一部分制度,是以60岁以上为对象提供公共服务。

朴长官表示,“社会认识调查时问几岁是老人,一般回答是超过70岁,比起对老年人的主观认识超过70岁,社会结构定义的老年人年纪更低,这是不合理的”。他还补充道,“对退休的一般规定也是满60岁了,在多方面的情况下,如何规定老年人年龄政策的情况下,要设定怎样的政策性的效果和社会性影响力,需要积极地讨论。”

实际上,在2017年现代经济研究院以全国105名成人男女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应答者们认为可以称‘老人’的年龄平均在67.2岁。之前2015年保健社会研究院以65岁以上为对象进行了“适当的老人年龄”问卷调查时,有78.3%的人回答说是“70岁以上”。

提升老年人年龄标准的问题,专家之间重视国家财政健全性的赞成意见和优先考虑老人福利的反对意见争锋相对,因此未能实现具体的讨论。

当天张允淑(音译)低生育委员会事务处长表示,“在低生育委员会内,高龄化特别委员会的讨论开始,如果达成协议的话,将从政策层面成立TF(特别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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