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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因侵犯苹果专利赔偿1300亿韩元

美国大法院最终判决

  • 发布时间 : 2017.11.07 17:10   最后修改 : 2017.11.08 14:54
美国法院最终宣判韩国三星电子侵犯了苹果专利,需向苹果公司赔偿1亿1960万美元(约1300亿韩元)。美国大法院在当地时间6日处理苹果向三星GALAXY智能手机提起的第二次商用专利侵犯诉讼中,驳回了三星电子的上诉申请,以下级法院判决为最终结果。

此次的诉讼中苹果声称被侵犯的商用专利为在智能手机画面上点击连接时可以看到其他信息的功能(专利647),以及滑动解锁功能(专利721),最后为输入文字时的自动纠正功能(专利172). 苹果最早于2011年4月向三星提起了诉讼,并于2014年5月经加利福尼亚圣何塞联邦法院判决,要求三星向苹果支付1亿1960万美元,但三星立即提出上诉,并于去年2月在华盛顿联邦法院推翻了之前的判决结果,不过事件又再次因苹果要求全员合议庭进行再次审理而回归到原点。

上诉的第一次审判由3位裁判官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要求再次审理则需要以11位裁判官全院参加的全员合议庭来进行审理。一般来说全员合议庭很少推翻第一次审理结果。

三星电子因不满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于3月向联邦大法院提出了上诉申请,但大法院此次决定不再受理其上诉请求。

第二次的商用专利诉讼与去年12月进行的第一次设计·商用专利诉讼完全不同。第一次设计·商用专利诉讼中,苹果以三星电子侵犯其图标排列,圆形设计等商用专利为由向三星电子提出了9亿美元的赔偿,但大法院认为苹果所要求的数额过于夸大,要求其再次计算赔偿金额,目前苹果也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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