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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时间由每周68小时→52小时,按照企业规模分三阶段实施”

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就部分意见达成一致…实行期限依然存在分歧

  • 发布时间 : 2017.08.28 21:20   最后修改 : 2017.08.29 14:34
韩国朝野就按照企业规模分三阶段缩短劳动时间的方案初步达成了共识。但是针对各企业群实行限期意见依然存在分歧,将在秋后再次展开讨论。

28日朝野召开了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雇佣劳动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会议,决定将企业按照雇佣人员规模划分为300人以上企业,50~299人企业,以及5~49人企业三个群体,分别给予一定的期限逐步缩小劳动时间。

共同民主党曾提出以300人为基准,划分为两个阶段;自由韩国党则提出划分4个阶段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最终选择了划分为三阶段的折中方案。

按照现行法律与雇佣劳动部的分析,很有可能将每周68小时工作时间缩短至每周52小时。特别是300人以上的大企业,如果国会下半期修订《劳动基准法》,将从明年开始实行每周52小时工作制。

但是针对各企业群实施期限朝野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民主党主张按照雇佣规模由大到小的顺序分别给予1年,2年,3年的期限;韩国党则提出了分别给予1年,2年,4年期限的方案。

对于奖金,民主党主张公休日加班情况下要同时支付加班津贴与节假日津贴,并按照标准工资的双倍进行支付;韩国党则坚称津贴不能重复支付,并在标准工资基础上加上标准工资的50%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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