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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银行,告知错误汇款收款人退还钱款义务

  • 发布时间 : 2017.01.24 17:47   最后修改 : 2017.01.25 11:30
据消息称,今后如果顾客通过网上·手机银行“错误汇款”时,银行应告知收款人退还这笔钱款的义务。24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发表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电子金融交易基本条款修正案》。所谓“错误汇款”是指顾客因输入错误的汇款账号,导致钱款汇入另一个人账户的情况。按照现行规定,即使出现汇款错误,银行也无法在未经收款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将钱款退还于汇款人,因此很多情况下“错误汇款”往往会被处理为“汇款人过失”。近来,随着客户投诉日益增多,公正委决定将新设“银行应告知收款人错误汇款事实和返还钱款义务”款项。据韩国金融监督院透露,从2014年4月到2015年3月,错误汇款数和规模分别达到了7万1330件,1708亿韩元。此外,公正委还决定修正“发生黑客入侵等IT犯罪时,银行无义务承担赔偿损失”款项,加强银行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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