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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能源节约投资扣税法

以企业维持员工雇佣为条件

  • 发布时间 : 2016.07.12 18:00   最后修改 : 2016.07.13 10:06

政府将把原本预计在今年末结束的能源节约设施投资的扣税法时效延长至2019年3月。

但是,政府对于企业即使获得税务优惠也没有在员工雇佣上起到积极作用做出批判并提出新的要求。

12日,政府企划部表示政府本月末将会在国会上提出包括税法修正案在内的方案。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自今年以来提供了很多扣税法福利政策”“财政税收研究院和韩国开发研究院以深层评价结果为基础得出了最终的具体方案。”

政府去年修正企业税法条款,在能源节约设施投资方面将大企业的扣税率从3%下调至1%,中坚企业从5%下调至3%,中小企业从10%下调至6%。但是,今年企业的能源节约设施投资骤减,政府计划以继续维持现存的扣税比例以此拉动能约节约设施的投资。

但本次的修正方案表明为使企业的投资可以带来员工雇佣的增长,在投资的同时,只有维持现有员工和增加雇员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税金的优惠政策。以电子产品组装工厂为例进行说明,若购买自动组合机器虽然可以立刻增加国内生产总值(GDP)但由于自动化也将会导致员工雇佣的减少。最终由于员工雇佣被替代有效需求减少导致经济停滞。对此,政府为防止企业因享受税金优惠而减少人力资源需求的恶循环计划将对扣税法进行全面在再讨论。

另外,若扣税法继续实施预计企业一年内可以获得近1000亿韩元的税金优惠。由于去年特列征税共获得1199亿韩元,因此韩国商会等商界团体要等要求延长条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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