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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慰安妇协议》,大法院“不公开比较妥当”

  • 发布时间 : 2023.06.01 17:34   最后修改 : 2023.06.02 15:41
大法院认为,不公开朴槿惠政府当时韩国和日本之间发表的《12·28 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协议》相关协商文件较为妥当。也就是说,不公开非公开进行的外交协商内容的利益大于公开后获得的利益。

1日,大法院3部(主审大法官李兴九)在宋基浩律师以外交部部长为对象提起的取消信息非公开处分的诉讼中表示“原审判决是正当的,没有误解《信息公开法》规定的非公开对象信息等相关法理”,将判决原告败诉的原判确定为上诉驳回。

大法院相关人士解释说:“大法院在公开韩国和其他国家签订的外交协定的协商内容方面采取了慎重的立场”,“此次判决再次确认了现有的立场,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民主社会律师组织(民律)所属的宋律师于2016年2月提起诉讼,要求韩日两国在2014~2015年外交长官共同发表文案出台的过程中,公开讨论日军和官方的“强制逮捕”认定问题的协商文件。

另一方面,宋律师在大法院判决后会见记者时批判道:“大法院背弃了司法部保障受害者人权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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