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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来,3次从嫌疑人调查中...死里逃生的‘华城那家伙’

1987年至1990年初
虽然接受了调查但证据不足
第九起案件前因抢劫被判刑
警方投入法律催眠专家

  • 发布时间 : 2019.09.26 17:29   最后修改 : 2019.09.27 11:23

经确认,华城连环杀人案嫌疑人李某(56岁)在4年内接受了3次警方调查后被释放。

26日,正在调查华城连环杀人事件的京畿南部警察厅调查本部在指定李某为主要嫌疑人后召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了上述表示。据警方透露,李某在发生第6次事件后的1987年7月左右首次被怀疑,接受警方调查。

当时,一位居民向警方举报说,在第6次事件发生的1年前后,即1986年8月左右,居住地附近发生的性暴力事件的罪犯是李某,因此进行了调查。警方以李某就读的学校、单位和村民为对象,调查了过去的行为,并传唤李某进行了当面调查。但由于犯罪现场没有找到证据,李某被释放。第二次调查是在1年后的1988年末进行的。根据现有调查未完成的判断,开始重新调查。直到1989年4月为止,虽然调查了其是否与犯罪有关,但以与第一次调查时相同的理由中断了调查。

1990年初,警方也对李某进行了调查。他被看作是10次事件发生前发生的类似事件的嫌疑人。

但此时,警方在第6起案件现场掌握的脚长与李某不一致,将李某排除在嫌疑人之外。

搜查本部长潘基秀(音)表示,“在6次事件现场测定的嫌疑人的足长为245毫米。考虑到当时雨水较多,所以实际尺寸会更小,所以修改为255毫米,用于搜查。”

在华城连环杀人案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情况下,李某因涉嫌于1989年9月26日持凶器闯入水原市一户民宅,于1990年2月1日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在2审中被判。李某被拘留后,火星杀人事件一直没有发生。但巧的是,在他获释7个月后的1990年11月15日发生了第9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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