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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咬人致死,主人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动物法》修订…口罩义务化

  • 发布时间 : 2017.12.03 18:17   最后修改 : 2017.12.04 14:04
最新修订法案规定:如果猛犬咬人致死,主人将遭受处罚。幼儿园与小学等特殊场所内严禁猛犬入内。

3日消息,农林畜产食品部为了加强对猛犬的管理义务所提交的《动物保护法》修正案已经于1日在国会农林畜产视频海洋水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得到了通过。

农林畜产品食品部在10月23日成立了民官联合“宠物安全管理研讨小组”,制定出了安全管理综合对策。此次的修正案是综合议员提出的六项法案而制定的修订案。

修正案明确规定为了预防宠物造成危害,外出时主人有义务为宠物佩戴狗链与口罩等安全装置。此外还强化了饲养者要确保猛犬在没有主人看守下不得超出饲养范围,饲养者也要定期接受教育等安全义务。

新法案还规定猛犬不得进入幼儿园、小学等特定场所,一旦猛犬对上述对象造成身体伤害,自治团体可以在不经过主人同意下对猛犬进行隔离处理等相关措施。

因对宠物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发生时,主人也要受到相应处罚。违法猛犬管理义务而导致他人死亡时,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如果仅是单纯违反管理义务则被处以3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该法案主要是因为10月发生的知名韩食堂代表被邻近知名艺人家所养的宠物狗咬伤导致败血症而死亡事件所引发的争议而制定的最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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