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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以国民的名义罢免” VS “舆论审判,好似运动场”

“要求守护国民创下的民主主义”

  • 发布时间 : 2017.02.27 17:56   最后修改 : 2017.02.28 13:44

◆ 宪法裁判最终辩论 / 国会方面罗列17条弹劾理由…精炼为74分钟的辩论 ◆

“希望能够通过罢免总统,给渴望正义的国民一个交代”。

27日,在宪法裁判所召开的总统弹劾审判最终辩论上,国会上诉委员团团长权成东(音)朗读了最终辩论文,文中主张了弹劾的正当性,并强调了罢免朴槿惠总统的必要性。权委员长甚至在念到“我们的国民不惜以流血的代价实现了汉江奇迹,实现了民主主义,为了守护自由和正以付出了诸多代价”时红了眼眶。

他经过短暂的平复后,说道“经过如此高贵的奋斗与牺牲后发展至今的大韩民国,我们国家的价值和秩序受到了一些人的挑战,这是由国民缔造的大韩民国,请以民主主义守护她”。

针对总统弹劾制度,当天的辩论中提到“将收回对于轻视国民的代议机构的信任,寻求将国民视为主人的手段”,“采用法治主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根本原则”,“这是一把砍向迷醉于权力的执政者的正义之刀”。当天,极度精炼的国会辩论时长仅有1小时14分钟,但对待弹劾的态度十分明确。在权委员长发言完毕后,黄正根(音,56岁)、李永求(音,53岁)、李明雄(音,58岁)等律师分别发表了15分钟的最后陈述。在严格遵守1小时时间限制的同时,以精炼的语言表达了强烈的意志。


黄律师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他精心提炼出弹劾必要性的几项核心要点。当天,他分别列出△泄露公务机密 △秘密人物垄断国政 △滥用公务员任免权 △Mir 及 K-Sports财团设立及募资时滥用职权 △侵害言论自由等十七项理由。针对朴总统通过前总统第一附属秘书官郑虎成将机密文件转交给崔顺实一事,黄律师主张道“该行为有总统的明示性、全面性指示,是泄露机密文件的行为”。对于朴总统根据崔顺实指示任命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高层一事,黄律师指责道“这是允许崔顺实介入国政的行为”,且在降职体育局长卢泰江及体育政策科长全宰秀一事上,黄律师表示“这是崔顺实将妨碍自己谋求私利的公职人员随意调配”。

此外,为了落实韩国文化体育界黑名单,统一接受1级公务员辞呈的行为,也为弹劾审判提供了主要根据。黄律师称,“为了不向黑名单上的文化艺术人员提供支援,甚至对其强行免职,区别受理公务员辞呈是滥用公务员任免权,且违背韩国的国家公务员法”。在Mir 及 K-Sports财团募集资金一事上,黄律师认为“总统很大程度地参与了该财团的运营”。

此外,国会方面认为“世越号惨案”是总统丢失民心,从而招致眼下罢免请求的重要导火索。当天,李永求律师提及“世越号惨案”中朴总统的责任时,主张道“应该做的事,她没有做,因此有责任”。李律师认为没能及时做出应对,是罢免朴总统的理由之一,“世越号案发当时,明明有救助的黄金时间,但是在那段时间里,总统什么都没做”,“当天她甚至没有在青瓦台上班,直接将国家危机搁置一旁,在应该工作的时间里连电话都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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