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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没有应受弹劾的违法案件…需要充分审理”

  • 发布时间 : 2016.12.18 18:27   最后修改 : 2016.12.19 11:30
◆ 弹劾政局/ 持久战预告 ◆

韩国总统朴槿惠反驳国会的弹劾起诉,在通过法律代理人向宪法裁判所寄出的答辩书中写道“没有可以被视为弹劾诉讼事由的资料,即使有证据也没有足以导致罢免的重大违法行为”,主张“弹劾审判请求应予以驳回”进行了抗辩。此外,朴槿惠还强调“本人或是第三者收受贿赂罪等,应经过对崔顺实一审刑事审判程序,进行充分审理之后得出判断”。有关弹劾诉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无罪推定原则。

国会弹劾审判上诉委员团与实务代理人团在18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中在历经群情激愤的争论之后公开了朴槿惠如上答辩书。包括封面在内总共26页,由李中焕、蔡明星、孙范奎等作为朴槿惠的辩护律师拟定而成。朴槿惠在答辩书中全面否认了对包括“与崔顺实国政垄断有关”等13件弹劾事由。

朴槿惠坚称“仅仅写着检查意见的公诉状,以及舆论媒体盲目性报道不能被视为客观证据”。

朴槿惠接着说明到,以与崔顺实有交情为由,把崔顺实行为的全部罪行都转接为总统责任的行为,违背了《宪法》中所规定的严禁缘坐制的相关条款以及自身责任原则。同时对于世越号事件当日消失的7个小时违反了保护人民生命权的义务事由,她补充道“就算事件发生当时国家机构的应对有不足部分,也不能被视为合法的弹劾事由”。

国会弹劾审判上诉委员团决定于22日向宪法裁判所提交对朴槿惠答辩书的反驳意见书。实务代理人团大约由15~20名律师组成,促使宪法裁判所尽快做出弹劾决定。

国会还敦促检察机关与特检部门快速向宪法裁判所提交调查记录,希望调查记录能够作为弹劾审判的证据。弹劾审判上诉委员长权性东表示“检察机关与特检部门如果不尽快提交调查记录,将托付其提交认证副本,也有可能现场提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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