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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设破产·回生专门法院

  • 发布时间 : 2016.12.08 17:47   最后修改 : 2016.12.09 13:40
韩国新设了破产与结构调整的专门法院“回生专门法院”。8日韩国国会全体大会通过了针对上述内容的法院组织法、各级法院的设置和管辖区域法、债务者回生及破产法等3项修改案。法案由法制司法委员长、新国家党议员权性东代表提议。

现在韩国法院共分为最高法院、地方法院、专利法院、家庭法院、行政法院等六种。修正案把之前隶属于全国9个地方法院下的破产部所负责的企业回生与破产程序等,交由新成立的回生法院专门负责。希望通过独立的法院行政体系把人事、预算、政策资源得以集中。主要管辖企业结构调整程序与个人回生、破产案件,以及与国外破产程序的批准援助相关的国际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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