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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农业损失,仅靠企业收入无法补偿”

韩政府,全面反驳在野党贸易利益共享制度的主张

  • 发布时间 : 2015.08.19 17:37   最后修改 : 2015.08.20 13:47
韩国政府确定了反对贸易利益共享制度的立场。 自由贸易协定(FTA)实行后,制造业将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但这却给农水产业造成了损害。贸易利益共享制度中提出,将制造业的利润用以补偿FTA给农水产业造成的损失。但韩国政府认为,如果实行贸易利益共享制度,那么将无法避免对法人企业的双重征税。除此之外,政府无法特定出因FTA而受益或受损的企业,也无法估算出准确的损失规模。

19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产业研究院等4个国策研究机关近日向产业部提交了《引进贸易利益共享制度的可能性研究》的劳务报告。贸易利益共享制度中包括了贸易自由化的受益者(制造业)将利益重新分配给受害者(农水产业)等有关内容。2012年6月,洪文杓、黄永哲议员首次提出该项提议,至今为止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连续3年对此持保留意见。随着国会即将批准与中国的FTA,相信这一“烫手山芋”也即将再次浮出水面成为焦点。

中韩FTA正式签署后,韩国农水产业人士要求政府在应对国内损失时,将贸易利益共享制度作为最优先解决的重要课题。今年6月,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提出了有关修订案,提议让FTA受益的企业将利润作为“贸易协定收益”用来援助基本农水产品的最低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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