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所需提交的材料 |
入籍许可申请书 : 附彩照(4㎝×5㎝)一张 |
护照复印件一份 |
入籍声明 |
身份来历陈述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附照片) |
外国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市民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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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证明材料(本人或家人独自生活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其有维持生计能力的材料),符合以下材料中任何一条 : |
以本人或者一起生活的家人名义开具的3,000万韩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
3,000万韩元以上所缴的全税合同或者房产登记本副本 |
在职证明(如果是营业执照持有者,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即将就业证明(当无法提交在职保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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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已婚或未婚、领养等身份证明所需材料各一份 |
入籍申请人如果是朝鲜族,且以韩式名字提交材料的情况,需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朝鲜族身份证明。 |
入籍申请人的出生年月需重新登记的情况下,须同时提交原国籍的国家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颁发的证明书 |
通知书(大法院颁发的通知书) |
手续费 : 100,000韩元(政府印花税票)
※ 如文件是外文(英语与中文除外)的情况,需要翻译成韩语并公证。如果文件是英文或者中文的情况下,只需翻译即可。(但是,这种情况下需提交译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